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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名称: | 烽火楼 |
注册/申请号: | 4882700 |
注册人: | |
使用商品: | 果酒(含酒精);烧酒;蒸馏酒精饮料;葡萄酒;酒(饮料);白兰地;威士忌酒;酒精饮料(啤酒除外);含酒精果子饮料;汽酒; |
专用权期: | 起始日期: 1993-1-1 截止日期: |
意向价格: | 0 |
创意描述: | 峥嵘岁月报讯息,锦绣盛世添风采。“烽火楼”,古代是传递军情讯息及防御敌军的主要设施,是长城的标志性建筑和最重要组成部分,通常在长城图像中位置突出,最为抢眼。现在,也是各长城旅游景区内最为靓丽、最受欢迎的景点。驰名商标“长城”所使用的图案之一,就是由数个烽火楼与城墙构成的。此标是长城文化系列商标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实为为上品。现已通过商标局审查,上半年内即可取得注册证。 |
联系人: | 贾秀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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