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驳回17件“清澈的爱”商标注册申请 | |
录入人:正道商标 发布时间:2021-03-16 01:03:46 | |
国家知识产权局15日发布通告,依法驳回17件“清澈的爱”相关商标注册申请。该通告指出,2021年2月19日,中央军委为戍边烈士陈祥榕追记一等功。“清澈的爱,只为中国”是陈祥榕烈士生前写下的战斗口号,充分彰显新时代英烈对祖国的热爱和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 2月20日以来,“清澈的爱”被个别企业和自然人当做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注册申请,图谋不当利益,代理机构提供不法服务,亵渎了英烈的精神,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极易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予以谴责,并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的规定,快速果断地对第53747825号“清澈的爱”等17件商标注册申请作出驳回决定,并予以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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