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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百福堂大药房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 被罚10万元
录入人:正道商标    发布时间:2020-02-24 06:02:38

昨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二十六批疫情防控期间违法典型案件,其中,清河县百福堂大药房因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被罚款10万元。

公告显示,根据群众举报,清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清河县百福堂大药房进行调查。经查,该药房存在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口罩的违法行为。清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药房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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