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将被严管 | |
| 录入人:正道商标 发布时间:2019-04-30 01:04:09 | |
4月25日,由中国知识产权报社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中国办事处共同主办的“2019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在京开幕,知识产权学者、司法专家、知名企业负责人等围绕本届论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主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共同推进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体系。
在“提升商标审查质效 助推品牌经济发展”的主题分论坛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副巡视员欧阳少华指出,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经过三年的努力取得显著成效,商标审查周期大幅度的缩短。随着“商标审查质量提升年”行动的开展,将多措并举提升审查质量,为申请人提供更快更好地服务。同时也将深化打击恶意注册和商标囤积行为,更好地规范商标注册秩序。
针对恶意抢注商标,欧阳少华表示,恶意注册有四种典型行为。一是大量模仿、抢注他人的驰名商标或者是较高知名度商标。二是大量抢注公共资源。三是大量申请知名人物姓名、企业字号、电商名称等在先权利。四是针对反复恶意抢注同一企业驰名商标或较高知名度商标。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严厉打击恶意商标注册和商标囤积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欧阳少华说,加大了恶意注册和商标囤积行为的成本,节约了行政与司法资源,有助于提升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信心。今后会进一步加大注册审查程序打击恶意注册力度,遏制商标囤积行为,充分发挥异议程序,在商标业务全流程形成合力。
论坛上,中华商标协会会长马夫表示,商标在经济当中的作用和价值越来越凸显,发展商标品牌经济是经济新常态的突出特征。他建议,不仅从法律角度,也需要从经济学角度来研究商标问题。加大对合法商标的保护力度,加强宣传,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同时要加大对商标应用的研究和推动。只有对商标规律的认识更充分,才能使商标有更大的赋能。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教授黄武双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正案(草案)》在第四条第一款中增加了一条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这一条款就解决了非正常申请商标的问题。“这个修改力度很大,也非常及时。草案还规定,对恶意注册的申请人,除了商标被驳回、被无效之外,还可以给予警告和罚款等行政处罚。相信这次法律修改后,对于打击囤积、恶意注册商标行为更有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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